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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塑协BOPET专委会主办
美商务部公布对中国第二轮聚酯薄膜反倾销复审结果
发布日期:2012-03-19 阅读次数:425北京时间3月17日早间消息,美国商务部公布执行的第二轮对中国聚酯薄膜反倾销的最终结果如下:
对中国产聚酯薄膜、片材反倾销税率 | |
出口商 | 反倾销税率(%) |
天津万华 | 8.42 |
四川东方 | 10.87 |
山东富维 | 8.48 |
绍兴翔宇 | 8.48 |
其它企业 | 76.72 |
此轮调查始于2010年12月28日,调查的期限是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向美国出口聚酯膜薄的中国6家公司。此前,美国商务部对双向拉伸聚酯薄膜进行首轮反倾销调查,被裁定的反倾销税为:富维薄膜公司为30.91%,其他四家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均超过36.93%。此次第二轮调查结果有四家企业的获得了较低的反倾销税率,对于中国BOPET产品出口美国应该是个利好消息。
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调查最终裁定的反倾销税率将适用于进口中国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美国企业,这些美国进口商将按照裁定税率缴纳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