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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富破产财产变卖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07 阅读次数:638赐富“1+4”公司管理人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赐富“1+4”公司财产变价方案》,对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赐富化纤有限公司、绍兴县第一涤纶总厂、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绍兴富邦玛凯龙国际家居装饰广场有限公司名下相应资产进行第二次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具体以现状为准)
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开发区浙江赐富化纤有限公司、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内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设备等动产及不动产;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开发区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区域内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设备、排污权、商标等动产、不动产及财产性权益;位于绍兴市二环北路38号绍兴富邦玛凯龙国际家居装饰广场有限公司区域内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在建工程、设备等动产及不动产;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绍兴县第一涤纶总厂的土地使用权等。上述财产整体变卖,变卖价880,668,780元,保证金:17613万元。
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止。
三、报名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500号昌隆大厦15楼(8:30-11:30/14:00-16:00),有应买意向者凭合法有效证件并在变卖期限内至管理人处办理报名手续,领取《资产变卖协议书》、《竞买规则》、《竞买须知》等相应资料。报名收取资料费500元。确定应买的,应当在变卖期限内交纳保证金至开户单位(户名: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账号:201000136732197),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一旦交纳,即视为同意并接受《资产变卖协议书》、《竞买规则》、《竞买须知》等相应资料的全部内容。对变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买卖期限截止日之前向赐富“1+4”公司管理人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作放弃处理。
四、应买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止,
仅有一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变卖标的按变卖价成交。相应《资产变卖协议书》自2016年1月13日成立并生效;若有二人以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于2016年1月13日上午10时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500号昌隆大厦15楼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以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
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75-81187217(破产管理人张律师)】。管理人不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但须提前1日告知管理人。
六、特别提醒:
前期管理人已委托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述变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应网址如下:
https://sf.taobao.com/sf_item/525149322257.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1.KhHa6G
变卖标的介绍,可参看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上述标的物时公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内容(具体以报名领取的材料为准)。
七、举报监督电话:0575-85581757。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0575-81187217(破产管理人张律师)。
赐富“1+4”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