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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标准
发布日期:2011-04-26 阅读次数:84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113—91
Hygienic standard for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roducts used as food containers and packaging material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食品包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为原料,采用注、拉、吹法制成的容器和薄膜,可用于盛装饮料、食品调味料、食用油脂以及作为复合食品包装袋的复合材料
2 引用标准
GB 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13120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酯树脂及其成型品中锑的测定方法。
3 感官指标 外观应光滑透明, 不得有气泡、发白、杂质、污点。 浸泡液应无色、无味、无臭。
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 目 指 标
蒸发残渣, mg/L
4%乙酸, 60℃, 0.5h ≤ 30
水, 60℃ 0.5h ≤ 30
65%乙醇, 室温, 1h ≤ 30
正己烷, 室温, 1h ≤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1-06-07批准 1992-03-01实施 GB 13113—91
续表
项 目 指 标
高锰酸钾消耗量, mg/L
水, 60℃, 0.5h ≤ 10
重金属(以Pb计), mg/ L
4%乙酸, 60℃, 0.5h ≤ 1.0
锑(以Sb计), mg/L
4%乙酸, 60℃, 0.5h ≤ 0.05
脱色试验
乙醇 阴性
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阴性
浸泡液 阴性
5 检验方法
5.1 取样方法 按产品数量的1‰抽取检验样品, 小批量生产每次取样量不少于10件, 分别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其中半数供检验用,另半数保存两个月,备作仲裁分析用。
5.2 浸泡条件
5.2.1 4%乙酸: 60±2℃, 保温0.5h。
5.2.2 水: 60±2℃, 保温0.5h。
5.2.3 65%乙醇: 常温(20±5℃), 浸泡1h。
5.2.4 正己烷: 常温(20±5℃), 浸泡1h。 以上浸泡液按接触面积每平方厘米加2mL。也可在容器中加入浸泡液至2/3~4/5 容积,分析结果折算为每平方厘米2mL浸泡液计。
5.3 蒸发残渣 按GB 5009.60中蒸发残渣操作。
5.4 高锰酸钾消耗量 按GB 5009.60中高锰酸钾消耗量操作。
5.5 重金属 按GB 5009.60中重金属操作。
5.6 锑 按GB 13120中锑的分析方法操作。
5.7 脱色试验 按GB 5009.60中脱色试验操作。 GB 13113—91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广西省、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振华、孔忠富、李秀珍、姚小曼、朱惠芬。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